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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结束了其47年的欧盟成员国身份,随后进入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直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在脱欧之前,进入英国市场的大多数产品同其他欧盟国家一样使用CE标识(欧盟统一市场产品符合性标识)。脱欧之后,英国推出了自己的产品符合性标识UKCA以及北爱尔兰地区独有的UKNI标识。本文将介绍UKCA和UKNI标识,以及它们同CE标识的关联。
UKCA标识简介
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英国合格评定)标识是英国新推出的产品符合性标识,将用于在英国大不列颠地区(Great Britain,简称“GB”,包括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但不包括北爱尔兰)投放到市场上的产品。UKCA标识涵盖了大部分以前需要CE标识的产品,并适用于气雾剂产品。投放到北爱尔兰市场的产品需要使用CE标识或UKNI标识。
UKCA标识尺寸有3个要求:如果需缩小或扩大使用标识,UKCA标识的字母必须与规定样式成比例缩放;UKCA标识高度至少为5mm,除非个别法律法规有其他最小尺寸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UKCA标识必须清晰可见且为永久性标识。
UK Conformity Assessed
在大部分情况下,企业必须在产品本体或外包装上加贴UKCA标识。在某些情况下,标识可放在使用手册或其他支持文件上。
UKCA标识适用的产品范围或领域 UKCA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低电压产品、机械器具、无线产品、测量仪器、玩具、游艇、简单压力容器、电磁兼容设备、非自用称重设备、电梯、防爆产品、压力容器、个人保护设备、燃气产品、户外使用设备、气雾剂、生态设计、限用有害物质等。
适用UKCA标识特别规则的产品包括医疗设备、铁路相关产品、建筑产品和民用爆炸物四大类。
英国于2020年9月正式颁布了UKCA标识的使用规范。随着脱欧过渡期的结束,以及根据英国同欧盟最新的谈判结果,英国于过渡期结束的最后一天2020年12月31日更新了UKCA标识的使用规范及要求。
UKCA标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使用。但为了让企业适应新要求,大部分产品(适用特别规则产品除外)仍然可以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使用CE标识。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CE标识仅于英国大不列颠地区(GB)和欧盟(EU)保持相同法规的地区有效。如果欧盟相关法规变更,而投放的产品是在这些新规则的基础上进行CE标识评估的,那么即使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这些产品也将无法使用CE标识在英国大不列颠地区销售。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产品不存在过渡期,需要自2021年1月1日起使用UKCA标识:第一,需要强制性第三方(可理解为公告机构)合格评定的产品;第二,由英国合格评定机构/公告机构(UK NB)签发的公告机构评定证书。
针对适用特别规则的产品,如医疗设备、铁路相关产品、建筑产品和民用爆 炸物等,上述时间规定不适用。
UKCA标识不适用于现有库存产品以及已投放市场产品。例如,如果产品已完成生产并且准备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就不需要更改为UKCA标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UK NB合格评定证书覆盖范围之内,仍可在英国出售仅带有CE标识的商品;如果产品已于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到英国市场(或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也不需要进行标识更改。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除了受特殊规则约束的商品外,对于大多数商品,可以选择在产品上粘贴UKCA标识或在随附文件上粘贴UKCA标识。
UKCA标识技术文档的要求基本同欧盟CE标识的要求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UK符合性声明(UK DOC)中需要注明对应的英国法规以及使用的英国标准。而现阶段,参考官方发布的指定标准designated standards清单可以看出,英国标准同欧盟标准基本保持一致。
北爱尔兰市场及UKNI标识 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后,2021年1月1日起,新的产品符合性标识UKCA标识将在英国大不列颠地区正式启用,《北爱尔兰议定书》也同日生效。该协议生效后,北爱尔兰市场投放产品的规则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UKNI
UKNI标识是北爱尔兰市场上投放产品的新符合性标识,代表该产品已通过英国机构进行的强制性第三方合格评定。
一般情况下,产品使用CE标识就可以在北爱尔兰市场上进行销售,但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时则需要使用UKNI标识: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北爱尔兰市场上投放原CE标识范围下的产品;二,产品需要强制性第三方进行合格评定(需要公告机构颁证产品);三,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英国机构根据欧盟规则进行这些合格评定。
UKNI标识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和CE标识同时使用才有效,该标识的大小及使用规范同UKCA标识基本一样。UKNI标识在欧盟市场中使用无效。
新标识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现阶段,UKCA标识使用的标准基本同欧盟标准一样,因此,中国制造商出口到英国GB地区以及北爱尔兰地区的产品,在2022年1月1日前的过渡期里可以继续使用CE标识。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从2022年1月1日起,产品就必须使用UKCA标识才能在英国GB地区进行销售,在北爱尔兰地区可以继续使用CE标识进行销售。
2022年1月1日之后,需要公告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估的产品,申请使用UKCA标识时必须找一家UK本土的公告机构颁发UK NB证书。如果这类产品还需要投放到北爱尔兰地区市场,并且没有拿到欧盟机构颁发的EU NB证书,就需要申请UKNI标识。
现阶段,新标识对产品本身的要求基本同CE标识的要求一样,区别主要是一些技术性文档以及签订UK符合性声明时授权代表方面的要求,因此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很小。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国已经完成脱欧,以后英国的产品标准及能效标准要求有可能同欧盟法规不一样,所以中国的出口企业应该持续跟进英国相关法规及标准的变化,及早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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