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针对照明产品开始实施ECAS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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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807 | 回复0 | 2014-12-20 12: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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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第34号内阁决议,阿联酋于2013年12年31日在官方公报上颁布了照明产品的强制法规,该法规将分2个阶段实施:

自2014年7月1日起,不达标的照明产品将被禁止销往阿联酋境内
自2015年1月1日起,不达标的照明产品将被禁止在阿联酋市场销售及/或展示
只有获得阿联酋标准局(ESMA)签发的符合性证明书(CoC)的照明产品才允许在阿联酋市场销售,出售不达标的灯具产品将被视为违背了2001年联邦第28条法律。

阿联酋的强制性认证计划为ECAS,包括安全和能效要求。

被纳入管制范围的照明产品包括:
不小于16W的白炽灯泡     
条形荧光灯
紧凑型荧光灯
卤素灯
发光二极管(LED)
普通照明用的控制装置
普通照明灯具
(法规的附录1列出了部分可豁免的照明产品。)

申请要点:
照明产品的管制内容涉及到安全测试性能测试功能检查以及有害物质检测。
所需提交的测试报告要求依不同产品会有所不同,其中安全报告必须为3年内签发的CB报告。
符合性证书的持有人必须为阿联酋当地合法注册公司,申请时需要提供注册证明。
证书有效期为1年,到期前1个月可申请续证。

EESL能效标签样式如下:

EESL能效标签

EESL能效标签


以下为ESMA官方公报原文:

ESMA官方公报原文

ESMA官方公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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