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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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件的通知(国认监〔2024〕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件的通知

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检验检测机构(即通常所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注:不在资质认定受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如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仅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不会受到影响。

以下行业标准的使用方会受影响:
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8-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3-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等行业标准,不再作为资质认定的评审依据和评审员的管理依据。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认监委废止的是国认实〔2018〕28号文,不是RB/T 214-2017,也就是说实验室依据RB/T 214-2017建立的体系文件仍然有效,但应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21号)修订自身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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