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企业负责人?

[复制链接]
查看454 | 回复0 | 2024-8-15 09: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电磁兼容工程师,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解答:不可以,我们都熟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中明确规定“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但是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是否可以互相兼任却没有明确规定,那应该如何判断呢?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思考下为什么GMP规定:“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这是为了确保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能够独立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地评估和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不受生产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使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更加有效,一旦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可能导致在决策时偏向生产进度或成本控制,而忽视质量要求,从而影响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理解了这些,我们再来判断生产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企业负责人,倘若兼任的话,就会出现生产凌驾于质量之上的情况,面临“生产管理质量”的窘境,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独立履行职责以及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的裁决权就很难得到保证。
曾工致力于电子电器产品的检测、整改、认证服务!

更多咨询可以联系曾工,电话:139 2899 3907(微信同号) 邮箱:xiangwei.zeng@gmail.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