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电磁兼容工程师,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澳大利亚电气产品侧重于辐射特性
对于进口或在澳大利亚当地生产的电气产品,在进入市场销售前,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国际标准公司(SAI)的认证,具体包括电气、电磁兼容标志和电子兼容标准的要求。
⒈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在澳大利亚,产品的电磁兼容要求由澳大利亚通讯媒体管理局(ACMA)负责监管,负责国家电信产业、通信、广播、电视和其他所有相关的无线电通信监管的职能。在电磁兼容(EMC)的框架下,澳大利亚采用产品的验证宣告方式,只有符合澳大利亚的国家标准,通过测试及登记后,才能使用其认证(C-Tick)标志。如果产品在随后的市场随机抽查中不符合审核要求,ACMA将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电气产品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产品是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辐射干扰较低的产品,要求最宽松,只需要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不强制要求(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级产品为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辐射干扰较高的产品,包括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
三级产品是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极高的产品,即CISPR11与CISPR22覆盖的产品。
二、三级产品必须强制要求向ACMA注册申请使用C-Tick标志。 在C-Tick 标志旁,制造商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以便ACMA在市场上随机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电磁兼容要求负责的供应商。
信息的标识包括下面四个方面的内容:
(1)澳大利亚供应商的注册名称与地址。
(2)澳大利亚供应商公司的注册号。
(3)由ACMA发给供应商的号码。
(4)产品在市场上使用的澳大利亚注册商标。
除了C-Tick 标志外,澳大利亚市场上还有法规符合性标志RCM,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共同拥有的商标,采用标准AS/NZS 4417,表示产品同时符合所有与安全、电磁兼容及特定无线装置的应用法规要求。使用RCM标志时需要标识的信息和C-Tick相似,也包括上述四方面的内容。
⒉电磁兼容标准要求
澳大利亚对电气产品的规定和管理主要侧重于产品对外的辐射特性,对于抗干扰特性不强制执行。从1999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对所有在标准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实行辐射特性强制性要求,其余EMS抗干扰试验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例如IEC 61000系列标准要求的项目等。但对于信息技术设备ITE、音视频设备AV的辐射特性,要求的频率范围从9kHz到400GHz,是目前所有国家和地区中要求的频率范围最宽的国家,比美国FCC要求还高出10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