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下简称型号核准)受理工作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发现部分企业(见附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申请表、仿冒签章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严重影响行政许可秩序。 型号核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设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是从源头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重要手段,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型号核准申请人在提供申请材料时,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作出相应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2018年第47号公告,其中《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申请型号核准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记入信用记录,一年内不再受理相关企业的型号核准申请。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型号核准秩序,强化法律法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近期发现的第二批型号核准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相关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深入学习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深入排查原因,强化内部管控,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于前期发现的存在伪造申请材料、涂改型号核准证等多重违规行为的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65881T,法人:荣勤)、Grado Laboratories, Inc.(法人:John Grado)两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近期依法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其中,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