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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按GB4824-2019分类,为1组A类和2组A类,是如何区分?

2021-2-15 13:00| 发布者: 曾工| 查看: 13780| 评论: 2|原作者: 曾工|来自: 电磁兼容网

摘要: 电磁兼容按GB4824-2019分类,为1组A类和2组A类,是如何区分? GB4824-2019分类 - 设备的分组与分类 分组 为了简化区分相关限值,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被分为两组,即1组和2组 。 1 组设备 本标准范围内除 ... ... ...
电磁兼容按GB4824-2019分类,为1组A类和2组A类,是如何区分?

GB4824-2019分类 - 设备的分组与分类

分组
为了简化区分相关限值,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被分为两组,即1组和2组 。

  • 1 组设备
本标准范围内除2组设备外的其他设备。

  • 2 组设备
包括以电磁辐射、感性和/或容性耦合形式,有意产生并使用或局部使用9 kHz〜400 GHz 频段内射频能量的,所有用于材料处理或检验/分析目的,或用于传输电磁能量的工科医射频设备。
注 :1组和2组设备的分类举例参见附录 A 。

分类
按照在电磁环境中 使用设备的预期用 途,本标准定义了 两类设备,即 A 类 和 B 类 。

  • A 类设备
非居住环境和不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 使用的设备。A类设备应满足A类限值。包含引弧或稳弧装置的弧焊设备和用于焊接的独立引弧或稳弧装置应归类为A类设备。

  • B 类设备
家用设备和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 使用的设备。B类设备应满足B类限值。

工科医设备使用的频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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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曾工    2021-2-15 13:07
用户文件
设备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应保证以标签或随附文件的形式,告知用户该设备所属 的组别和类别。同时,制造商/供应商还应在随附文件中说明组别和类别的含意。
随附文件应包括用于买方或者用户可获得的所有预防措施的细节,以确保正常运作和使用不会带来有害的射频干扰( RFI ) 。在本标准框架中 ,包括以下细节信息:
  • 在特定环境中 A 类设备操作可能带来的射频干扰。
  • 当 连 接 A 类设备到一个低压电源网络时,注意事项分别见表2的脚注a和脚注b,表3脚注b和表6脚注a。
  • 在安装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 A 类设备的发射,见 表 2 脚 注 b 和 表 8 脚 注 a 。


对于A类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警告 — 此设备不用于居住环境中 ,在此环境中 不能为 无线电接收提供足够的保护。

引用  曾工    2021-2-15 13:14
本标准范围内 的很多类型的设备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干扰源,例如一台感应加热器可由半导体整流器和感应加热线圈组合而成。 从试验角 度看,设备由 设计用 途来确定。 例如 ,带半导体整流器的感应加热器要按感应加热器进行测量(无论是什么骚扰源,其产生的骚扰都要满足规定的限值),而不作为半导体电源设备进行测量。

本标准对 1 组 和 2 组工科医设备做出了一般定义,在正式场合 ,一 个特定设备属于哪个组别,根据这些定义来识别。 然而 ,建立一个综合的设备分组表将有助于使用本标准的人用来识别一个设备的组别 。这在制定特殊类型设备的技术规范时,需要凭经验来发现试验程序是否改变也是有益的。

下面 1 组 和 2 组设备的列表未包括全部设备。
1 组
1 组 设 备 组 包 括 所 有 本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内 不 属 于 2 组的设备。
总 目 :实验室设备
  • 医疗电气设备
  • 科学设备
  • 半导体转换器
  • 工作频率小于或等于9 kHz 的工业电热设备
  • 机床
  •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设备
  • 半导体制造设备
细 目 :信号发生器、测量接收机、频率计、流量计、频谱分析仪 、称量 计 、化学分析仪、电子显微镜、开关电源和半导体变流器(未集成在一台设备内 时)、半导体整流器/逆变器 、并网电源转换器( GCPC ) 、内置有半导体交流电源控制器的电阻加热设备、弧熔炉 和金属 熔融炉 、等离子和 辉光放电加热器、 X 射线诊断设备、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 CT ) 、患者监护设备、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超声洗涤机、调节控制器以及每相输入电流大于25 A 带半导体器件的调节控制器。

2 组
2 组设备:2组包括以电磁辐射、感性和/或容性耦合形式,有意产 生并使用 或仅 局 部 使用 9 kHz 〜400 GHz 频段内 射频能量的,所有用 于 材料处 理或检 验 /分析目 的 或者电磁能 量 传 输的工科医 射频设备。

总 目 :微波紫外线照射器具
微波照明设备
  • 工作频率大于9 kHz 的工业感应加热设备
  • 感应式电能传输/充电设备
注 : 感应式或电容式功率转换设备通常符合本标准,但作为设备的组成部件遵循其他国家标准的,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
  • 介质加热设备
  •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 微波炉
  • 医用电气设备
  • 电焊设备
  • 放电加工( EDM )设备
  • 教育和培训用演示模型

细 目 :金属熔化设备、木材加热设备、部件加热设备、钎焊和 铜 焊设备、弧焊设 备、螺柱弧焊设备、电阻焊设备、点焊设备、管焊设备、高频放电激励的工业激光振荡器、木材胶粘设备、塑料焊接设备、塑料预热设备、食品加工设备、饼干烘焙设备、食品解冻设备、纸张干燥设备、纺织 品 处理设备、粘胶固 化设备、材料预热设备、短波透热治疗设备、微波治疗设备、磁共振成像设备( MRI ) 、医用 高频消毒器、高频手术设 备 、晶体区精炼设备、高压特斯拉变换器演示模型、带式静电发生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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