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F总体概述
电磁场是人类环境的一部分。自然界中最常见的磁场是由地球和太阳引起的。由人工系统和设备制造的磁场有移动电话引起的无线电场、电源线的电磁场以及电源电流的低频磁场。当电视、吹风机或同类家电接通主电源时,在设备及其周围会产生电场。当设备打开并从电网引出电流时,电磁场就会存在。
电磁场由设备和电源线内流经的电流引起,电磁场还会对其他设备(例如:电视)造成干扰。通常,磁场对健康的影响比电场的影响更大。
欧盟有关EMF在主要产品法规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1999/5/EC)和低压指令(2006/95/EC)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投放安全产品进入市场,这是CE标志的要求。对于暴露在0Hz到300GHz的电磁场的保护要求都包含在欧盟理事会建议1999/519/EC中。
当前EMF标准
CENELEC 公布的一个广泛范围的电子和电气产品标准包括移动电话、家用电器和灯具。如果没有相关产品EMF标准,可使用通用标准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电气和电子产品使用通用标准EN62311。
EN50392是用来判定频率在(0Hz-300GHz)电子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人体暴露的限制的。(EN62311替代)
EN50385是用来判定频率在(110MHz-400GHz)的无线通信的基地台和固定式终端设备是否符合人体暴露的限制的
EN50361是用来判定电磁场频率在(300MHz-3GHz)的移动电话的人体暴露SAR的限制
EN50371是用来判定电磁场频率在(10MHz-300GHz)的低功率电子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人体暴露的限制的。
EN50366:2003+A1:2006 家电和同类电器 2006年2月1日强制实施
EN50371:2002 低功率电器和电子设备 2002年10月1日 强制实施
EN62233:2008 家电和同类电器 2012年12月1日 强制实施
EN62493:2010 照明设备 2013年2月1日强制实施
EN62311:2008 电气和电子产品 2011年1月1日强制实施
2012年12月1日,EN62233:2008将取代家电和同类电器的产品标准EN50366:2003+A1:2006。之后,EN50366:2003+A1:2006标准停止推定是否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
2011年1月1日之后,不属于任何产品或产品类别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EN62311:2008的要求。某些家用或办公设备可以无需测试就认为符合要求了。本标准的第7.1节规定计算机、电信设备和Hi-Fi系统可以根据其辐射水平定义为“低功率/固有依从”。
EN62311取代之前的EN50392
EN 62311 will introduce a mandatory and clear requirement within the EU for EMF testing of all intentional radiators with a power output of over 20mW; Products that could be affected by this change include cellular base stations, Wi-Max products and Wireless LANs, remote control devices, toys using RF, RFID devices, PMR's, etc.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公布了关于用于电子和电器产品的EMF要求的新安全标准。这些电工标准将成为制造商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同时,制造商在进入欧盟市场之前,应确保其产品符合这些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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