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能效标准GB25956-2010
关于打印机、传真机、以打印或传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产品执行新版能效标准GB25956-2010的通知根据国家标准委2011年1号标准发布公告,国家标准GB 25956-2010《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11年1月10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现将执行新版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打印机、传真机、以打印或传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办公设备不再采用技术规范认证,而采用GB 25956-2010实施认证。认证委托人在申请时,按传真机(701004)、打印机(701005)、以打印或传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701006),分别选择产品类别。
二、对于持有旧版技术规范节能证书的认证委托人,应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向我中心提交变更新版标准节能证书的申请。
1.对于认证依据为CQC3109-2010《打印机、传真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可直接换发新标准证书;
2.对于认证依据为CQC3109-2009《打印机和打印-传真一体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3110-2009《传真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3111-2009《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需接受依据新标准实施的样品检测,合格后换发新证书。
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2年1月8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2年4月8日前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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