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SRRC认证,型号核准,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管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进口、销售、维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管理对象管理职责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研制设备要求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生产及进口设备要求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
[*]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收货人、携带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的人员、寄递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收件人
应当依法向海关申报,凭型号核准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销售设备要求
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备案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维修设备要求
维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不得改变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型号核准许可条件
[*]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型号核准流程变化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申请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受委托机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检测机构、并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组织开展技术检测,提交检测报告。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临时进关设备要求
[*]应当按照下列途径报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凭临时进关批准文件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用于体育比赛、科学实验、产品研发测试等活动的,向进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用于办理型号核准的,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微功率设备要求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及使用说明中标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专用标识。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SRRC -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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