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认证
锂电池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 31241-2014· 该标准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实施;· 标准实施后,所有锂电池产品必须符合GB31241的标准;· 新版国标强制实行后,预期会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国抽、省抽、地抽在新的抽样方案中会采用新版国标要求。· 其他标准产品认证类别标准
电芯001031GB31241、GB/T28164、IEC62133-2012
电池组001031GB31241、GB/T28164、IEC62133-2012
移动电源001031GB31241+GB8898/GB4343
适用产品
电子产品类别各类电子产品详细示例
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PDA等
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
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
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
·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可穿戴设备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需要满足标准要求。
认证流程
1 型式试验·1年有效,到期前复审。2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证书长期有效·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3 证书长期有效,获证后监督
认证注意事项1、单元划分原则·多个型号可放在同一张证书上,节省测试费用。(具体划分原则见实施规则)·电池和电池组应划分为不同认证单元。·制造商、生产厂或生产场地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认证单元。
2、单元划分原则与送样数量
3、 工厂检查要点: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一致性检查(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CQC/F001-2009《CQC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2《便携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2)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a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b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c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d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按照每个制造商、每种产品至少抽取一件样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4、复审、获证后监督(1)复审(仅适用认证模式1)a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交复审申请。b进行复审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两种复审模式中的一种:一是再次进行型式试验,经过CQC复审合格后,延长证书有效期一年;二是接受复审工厂检查,按照初次工厂检查的要求进行,经过CQC复审合格后,认证证书长期有效
(2)获证后监督a认证模式2和认证模式3证书有效期为长期有效,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b对于认证模式3,首次监督检查的时间应在获证后3个月内进行,如3个月内未完成,应暂停相应的有效证书。
5、认证产品的变更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安全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元器件/原材料发生变更时,或CQC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CQC提出申请。对符合变更要求的,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的,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锂电池实验室具体产品类别送样数量
产品名称认证标准样品数量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GB18287-2013电芯 84pcs,电池组 54pcs
便携式密封二次单体电芯及由它们制作的用于便携设备中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IEC 62133:2012电芯 68pcs,电池组 21pcs
信息技术设备(含电信终端设备)、音视频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GB4943.1-2011GB8898-2011代表型号5台,其余型号各1台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GB31241-201427个电池(建议再多送5-10个备用),33个电池组(建议再多送5-10个备用)
区域认证类别备注
欧洲CE, ROHS, MSDS带电池走空运需编写MSDS报告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三认证均为强制认证
美国FCC, ULFCC 强制,UL自愿但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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