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国际认证简介
REDCE 认证 RED 指令,2014 年 5 月 22 日,欧盟官方公布了新版的无线设备指令 RED 2014/53/EU,该指令基于欧盟新的 CE 框架决议 768/2008/EC 编写的,RED 2014/53/EU 取代原有的欧盟无线设备指令 R&TTE-D 1999/5/EC。 2017 年 6 月 13 日之后,欧盟市场上只允许销售按照新的 RED 2014/53/EU 评估的无线设备。 新指令推出的目的是:明确频谱使用范围,提高频谱使用的有效性,更方便成员国家之间执行法规和进行市场监控。无线产品能够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必须根据 RED 指令执行测试取得认可,同时也必须拥有 CE - mark 。无线遥控产品必须符合 RED 指令 RED 2014/53/EU 要求。
LVDCE 认证 LVD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2014/35/EU),LVD 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指令适用范围是使用电压为交流在 50V 至 1000V 和直流 75V 至 1500V 之间的电器产品, 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在按其预定用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使用时不会出现危险。
EMC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 对电磁兼容的定义为: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会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EMC 包括 EMI (电磁干扰)及 EMS (电磁耐受性)两部分,所谓 EMI 电磁干扰,乃为机器本身在执行应有功能的过程中所产生不利于其它系统的电磁噪声;而 EMS 乃指机器在执行应有功能的过程中不受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的能力。 EMC 属于认证测试中的一项内容,很多区域对 EMC 均有管控,如欧盟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 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 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 CNAB )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 CNAL )合并而成。CNAS 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MA中国计量认证简称 CMA,英文全称 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例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 CMA 标记。具备 CMA 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成立于1906 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IEC 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的目标:
[*]有效满足全球市场的需求
[*]保证在全球范围内优先并最大程度地使用其标准和合格评定计划
[*]评定并提高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为共同使用复杂系统创造条件
[*]提高工业化进程的有效性
[*]提高人类健康和安全
[*]保护环境
CECE 认证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符合 CE 认证并加贴 CE 认证的标志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会责令其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有关 CE 认证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FCCFCC 全称是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 1934 年根据 Communications Act 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 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 50 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有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 的工程技术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 FCC 的认可。FCC 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 FCC 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
CCC3C 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 CCC。
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1 年 12 月 3 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 19 类 132 种产品实行 “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 CCIB ” 认证和 “长城 CCEE 认证” 统一为 “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其英文缩写为 “ CCC ” ,故又简称 “ 3C ” 认证。
SRRCSRRC 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要求,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 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
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 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 ) 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 为中国大陆唯一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 CCC )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 MII ) 的核准。
NCCNCC 全称为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为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为台湾通讯传播发展而设立,主要负责频率管理,电波检测,网络域名和网址和相关国际交流合作。通信信息类设备在台湾市场流通和使用必须办理台湾 NCC 认证。管控范围:公众交换电话网络设备 ( PSTN )、陆地行动通信网路设备 ( PLMN )、整体服务数字网络 ( ISDN )、低功率射频电机产品等。
韩国 KCCKCC 是韩国市场针对 IT 信息类、电信类及 RF 无线射频产品进行的强制性认证,包括电磁兼容测试、电信测试和无线射频测试等。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授权韩国无线电研究所( RRA ) 为 KCC 发证机构。自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原韩国 KCC 标识将统一转换为 KC ,因此 KCC 认证和 KC 认证采用的认证标识相同,差异是 KCC 认证的标识下方会带有 KCC ID 号码。从 2018 年 7 月 1 日开始, MSIP 申请时只能以“ R "开头,但在其之前以“ MSIP "开头的 ID 申请的证书仍然有效。
韩国国立电磁波研究院( RRA ) 2017 年 12 月 5 日发布修订通知,韩国 KC 认证申请 EMC ID 以“ MSIP ”或“ R ”开头。韩国 KC 认证 EMC 证书开头编号将变更 “ MSIP " 变成 " R ”,EMC 证书号共 14 位, 变更后证书号支持的下划线,证书号支持大小英文字母。
MICMIC 是日本管制无线射频和电信设备的政府机构。
电波法,在日本生产、销售、运行无线设备必须符合 MIC 的电波法的技术法规,电波法也常被称为 TELEC 认证。
电信法是电信设备符合性认证,此认证针对日本的通信设备,连接公共电话或电信网络的产品都必须申请该认证,市场上也常称为 JATE 认证。
PSE根据日本电器产品安全法规定,456 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 PSE 认证。其中 116 种 A 类产品为特定电器和材料类,必须获取 PSE (菱形)标志于产品上,341 种 B 类产品为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并标示 PSE (圆形)标志于产品上。
VCCIVCCI 是日本的电磁兼容认证标志,由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管理,VCCI 是非强制性认证,但在日本销售的信息技术产品,一般会被要求制造商进行 VCCI 认证。制造商首先应申请成为 VCCI 的成员,才可使用 VCCI 标志。
ANATELANATEL 是巴西针对电信和无线电设备的管制机构,在取得 ANATEL 形式认可之前,申请方必须向 ANATEL 认可的评估机构 OCD 申请产品符合声明,通过 OCD 准备好相应文件后,才能取得 ANATEL 颁发的证书。ANATEL 针对具备无线或电信功能的设备,ANATEL 管制 RF&Telecom 的测试、电磁兼容和安规。使用距离小于 20cm、输出功率大于 20mW(13dBm)的移动无线产品需评估 SAR 测试。
RCMRCM 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电子电气产品的符合性标识进入澳新两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其国家标准,产品具有无线电通信和电信、电磁辐射、电磁兼容、安规等要求的均在 RCM 管控范围内,RCM 必须由当地制造商、进口商或经销商持证申请,获取证书后的产品必须印制 RCM 标志。
ISEDISED:原 IC 认证,从2016年开始IC已正式更名为 Innovation ,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ISED)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其负责产品大致为广播电视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设备、电信设备、工科医设备等,与美国 FCC 相似。认证完成获得 ISED Number,形式 IC :XXXXX-YYYYYYYYY。
RoHSRoHS 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 6 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 0.01 %。注意: PBDE 是指多溴二苯醚,而不是多溴联苯醚。
REACHREACH 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REACH 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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