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无线RF要求-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
最新版本为: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 2019年第52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信部无423 号
(四)医疗器械生物医学遥测设备用于传送人类或动物生理现象测量信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仅限医院或医学研究机构内使用,不得对射电天文业务产生干扰。
1.使用频率:174-216MHz,407-425MHz,608-630MHz (医疗器械可以使用的频率)
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要求
医疗器械无线Tx杂散要求
医疗器械无线Rx杂散要求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 2019年第52号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声明该设备正常使用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在该条件下发射功率和频率容限指标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也就是说即使产品归属到本微功率的产品目录范围内(14大类产品),依然要满足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 2019年第52号(旧版本为信部无423号)文件里面的规定与要求,并不是说就可以完全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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