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模板及措施
——对工作的现场考察或监督;——审阅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工作记录;
——对客户投诉的调查、核实;
——质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审;
——通过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和质量控制。
不符合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纠正(特殊情况保留现场),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不符合造成影响的扩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相应记录,填写《不符合评审处置记录表》报告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4.3.2属一般不符合由质量负责人直接提出处置方案,交由责任部门执行。
4.3.3对所发现的严重不符合,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价,属质量管理方面的不符合,质量负责人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不符合发生部门的责任人明确纠正和纠正措施计划,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4.3.4对所发现的检测技术方面的严重不符合,则质量负责人在技术负责人协助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纠正处置意见,处置方法可包括返工等复检手段进行纠正或补救。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根据不符合严重程度、可接受性作出决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时查清情况、原因和造成的后果,采取应急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不符合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明确纠正和纠正措施要求,质量负责人负责严重不符合纠正处置意见的批准。
不符合工作的处置手段
a)返工: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责成当事人对其确认的不符合工作进行返工,交指定人员审核;
b)改正: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责成当事人改正其行为并做出防止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计划;
c)复查: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复查、核实,做出正确结论;
d)裁决: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裁决,提出处理意见;
e)处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情况给当事人行政或经济处分。
4.3.6 对确认的不符合工作的鉴别与处理均应填写《不符合评审处置记录表》,完整记录并归档保存,其中严重不符合情况的记录应及时报实验室认可授权部门CNAS备案,若获得CNAS的反馈意见,则本公司严格按该意见执行。
4.4不符合工作责任者的处理
4.4.1对于检测质量不符合的责任者,测量中心经理应停止其测试工作,并依照有关程序进行相应的质量体系培训和技术培训。
4.4.2发生不符合,有关责任人员应写出书面处置意见,从中吸取教训,并制订措施防止类似不符合再次发生。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对不符合进行分析并做出结论,提出处理意见,行政部经调查核实后写出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发生不符合由管理层根据不符合的性质及影响程度做出处理结论,并对不符合责任者做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直至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行政部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4.4.3 不符合发生后,当事人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真情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4.5纠正措施的实施
4.5.1一般不符合由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并提出纠正措施报质量负责人审核认可后实施,质量负责人进行跟踪检查,若需文件更改则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4.5.2严重不符合或涉及多部门的,由质量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不符合的原因,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具体按照《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若需对质量文件进行更改则按照《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执行。
4.5.3形成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做好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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