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工 发表于 2025-4-26 17:43:17

GB 4824-2025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equipment—Radio-frequency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国家标准《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由469(国家标准委)归口,委托TC79SC2(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分会)执行 。

GB 4824-2025 将于 2026-03-01 实施


🆕 总体变化概览
项目旧版标准(CISPR 11:2015)新版标准(CISPR 11:2024)解读
1 GHz 以上辐射限值无要求第1组设备新增限值应对高频应用、5G、WiFi-6等引发的干扰问题
有线网络端口干扰限值未覆盖增加了限制控制通过以太网传播的骚扰
内置无线设备要求无特别要求明确无线模式测试要求贴合物联网、智能设备的发展趋势
机器人设备定义和测量方法无明确覆盖明确“工科医机器人”的EMC定义与方法EMC测试范围扩展至协作机器人等新兴领域
直流电源端口测试方法优化测试条件较死板提高适应性便于应对新型DC输入设备
400 MHz以上的第2组设备测试方法测量频段较短延伸至18 GHz高频设备(如高功率工业加热器)EMC管理更科学

🔍 详细解读
1. 首次加入 1 GHz 以上的辐射骚扰限值
[*]适用对象:最大内部频率超 108 MHz 的 第1组设备(如医疗器械、实验仪器)。
[*]新增测试频段:1 GHz ~ 6 GHz(部分设备视情况扩展至 18 GHz)。
[*]目的:解决现代设备(如含数字控制、无线模块的装置)在高频段辐射增强的问题。
🧠 解读:过去只关注30 MHz ~ 1 GHz的发射,但现代电子设备频率越来越高,不测高频已不现实。
2. 有线网络端口(LAN/Ethernet)传导骚扰
[*]新增限制:对于带有RJ45网络接口的设备,需进行 150 kHz ~ 30 MHz 传导骚扰测试。
[*]测试方法:用CDN(耦合去耦网络)接入端口进行测量。
🧠 解读:以太网口曾是EMC测试盲区,但它是骚扰传导的“高速公路”,尤其在工业/医疗设备中。
3. 内置无线功能设备 EMC 要求明确
适用对象:带有 WiFi/Bluetooth/LoRa/5G模组 的 ISM 设备。

新增要求:
[*]定义“无线通信端口”;
[*]模块处于 非发射状态 也需测量;
[*]明确天线端口是否测试;
[*]若无线模块频率超限值频段,需标明。
🧠 解读:早期标准未覆盖智能设备,如今“内置无线”已成为主流,这部分填补了监管空白。
4. 机器人(特别是“工科医”机器人)定义及测量方法
首次明确:这类设备是由“多自由度执行单元 + 控制系统 + 传感器”组成;

新增内容:
[*]机器人应在工作状态下测试;
[*]需带负载运行;
[*]运行模式应覆盖其典型运动。
🧠 解读:过去这类设备多以“通用电机”身份测试,如今有了专属测试规则,更贴合其工作特性。
5. 优化直流电源端口测试方法
[*]增加了更适应新型设备的 DC端口骚扰测量条件;
[*]引入灵活的测试适配器使用方式。
🧠 解读:适用于使用USB供电、PoE、或可插拔DC模块的设备,更贴合实际产品结构。
6. 第2组设备高频段辐射测量方法更新
[*]对工作频率 > 400 MHz 的设备,测量频率上限提高至 18 GHz;
[*]包括部分工业加热、焊接、感应装置。
🧠 解读:配合高频功率设备发展(如射频焊机、磁控加热设备),测量范围更完整。
🧩 结语:为什么这些变化重要?标准的更新不是纯粹“加测试项”,而是跟上技术趋势,比如:
[*]医疗设备与WiFi/蓝牙并存;
[*]工业机器人高度智能化;
[*]数据传输越来越多依赖网络接口;
[*]EMC问题越来越向“GHz以上”频段移动。
企业应在产品设计初期介入EMC规划,避免因未考虑新规而测试失败或延迟上市。
📢 GB 4824-2025 标准更新解读
一、标准发布概况
[*]标准名称: GB 4824-2025《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实施日期: 2026年3月1日
[*]替代版本: GB 4824-2019
随着GB 4824-2025正式发布,工业、科学与医疗(ISM)设备领域将迎来重要变化。
新标准不仅扩展了测试频段,细化了骚扰限值要求,还对新兴设备(如机器人、集成无线功能设备)提出了明确规范。
二、核心修订内容1. 扩展高频辐射骚扰限值(1GHz以上)
新增要求:
[*]对 Group 1设备(低骚扰设备,如实验室仪器、医疗电子设备)新增1GHz~18GHz频段的辐射骚扰测试要求。
与国际标准接轨:
[*]与CISPR 16系列标准保持一致。
测试影响:
[*]需采用宽带喇叭天线或高频段接收机。
[*]对产品的屏蔽设计和布局提出更高要求。
2. 有线网络端口传导骚扰限值
新增要求:
[*]针对设备有线网络端口(如以太网、工业总线接口)引入传导骚扰限值。
测试方法:
[*]使用电流探头或电压法测量150kHz~30MHz范围内的共模干扰。
目的:
[*]控制电源与信号线之间的串扰,提高系统电磁兼容性。
3. 集成无线电功能设备的EMC要求
适用范围明确:
[*]包括带Wi-Fi、蓝牙、ZigBee等无线通信功能的ISM设备主机。

具体要求:
[*]整机需符合CISPR 11的EMC骚扰限值。
[*]无意发射部分需受控;有意发射(如Wi-Fi频段)遵循ITU豁免规定。
新增附录F:
[*]定义主机设备与无线模块间的互调干扰测试方法。
4. 机器人设备的分类与测试条件
新增定义:
[*]明确适用于工业、科学、医疗领域的专业机器人(如工业焊接机器人、医疗手术机器人)。
[*]家用、娱乐型机器人(如扫地机器人)不属于本标准范畴。

测试要求:
[*]测量布置: 需模拟真实工作状态(如动态运动、多轴联动)。
[*]操作模式: 在典型负载和高速工作模式下测量最大骚扰水平。
5. 其他重要技术修订
标准协调:
[*]直接引用CISPR 16系列的限值和测试方法,减少标准冲突。
豁免条件细化:
[*]对低功率、短时工作设备(如便携式传感器)提出更严格的豁免条件。
[*]需提供功率输出与占空比的书面证明。
法规引用更新:
[*]采用ITU 2020版无线电规则中对ISM频段的最新定义。
三、总结GB 4824-2025 标准将进一步提升我国ISM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能,
新标准在高频段骚扰控制、有线端口骚扰管理、无线功能集成、机器人设备测试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严格的要求。企业需及早评估自身产品的符合性,及时调整测试方案与设计标准,确保顺利过渡新规,提升国际竞争力。
📝 小结GB 4824-2025的修订,更加紧贴国际标准趋势,
对设备厂商的高频骚扰控制、网络端口EMC设计、机器人产品测试提出了更高要求。
提前了解并准备,有助于顺利过渡新规,抢占市场先机!
✨ 小编提醒:联系曾工 139 2899 3907,提前布局EMC设计,抢占标准变更带来的新机遇!

曾工 发表于 2025-4-26 17:57:59


关于批准发布《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 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等11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曾工 发表于 2025-4-27 11:05:00

GB 2824-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4824-2019《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射频骚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与GB4824-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辅助设备”“具有无线电功能的设备”“基频”“最高内部频率”“工业机器人”“医用机器人”“电力转换设备”“无线电装置”“无线电模块”“无线电发射机”“额定负载"“机器人”“有线网络端口”13个术语和定义,增加了29个缩略语(见第3章);
[*]“6.2在试验场地测量的1组设备”的主要变化归纳为:更改了低压直流电源端口的规定限值适用的设备类型(见6.2.1.1.2019年版的6.2.1.1);
[*]增加了“直流电源端口测量的适用性"表(见表6);
[*]增加了“在试验场测量时,传导骚扰限值(有线网络端口)”表(见表7);
[*]增加了1GHz~18GHz频段的辐射骚扰测量的要求(见6.2.2.4);
[*]增加了“辐射测量要求的最高频率”表(见表10);
[*]增加了1组设备1GHz以上的限值“在试验场地测量时,1组设备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见表11):
[*]增加了“机器人的测量”(见 7.5.4):
[*]增加了“用于带伸展/移动手臂的机器人辐射骚扰测量的EUT边界”图(见图5);
[*]增加了“落地式机器人系统传导骚扰测量的典型测试布置”图(见图6);
[*]增加了“落地式机器人系统辐射骚扰测量的典型测试布置”图(见图7);
[*]增加了“组合型机器人系统进行传导骚扰测量的典型测试布置”图(见图8);
[*]增加了“组合型机器人系统传导骚扰测量的典型测试布置”图(见图9);
[*]在“7.6 受试设备的负载条件”中增加了“机器人”的要求(见7.6.11);
[*]增加了“固定安装机器人的运行模式”表(见表22);
[*]增加了“移动机器人的运行模式"表(见表23)

“9.4 测量程序”的主要变化归纳为:

[*]更改了“工作频率在400MHz以上的2组设备在1GHz~18GHz的辐射测量决策流程图”见图17.2019年版的图12);
[*]更改了原有的预测量和峰值测量为峰值测量(见9.4.3,2019年版的9.4.3和9.4.4);
[*]更改了“用于加权测量的子频段的频率范围”表的内容(见表24.2019年版的表18):APD加权测量更改为在5个频率下进行(见9.4.4.3,2019年版的9.4.4.2.3);
[*]删除了规范性附录“用于评估半导体电源转换器直流电源端口骚扰电压的人工网络(AN)”(见2019年版的附录I);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具备无线电功能的设备的附加要求”(见附录F)。本文件等同采用CISPR11:2024《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射频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2号)》的规定对表1和资料性附录C:敏感的无线电业务频段分配中的对应频段进行修改,使其更符合我国国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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