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数据中心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为总结推广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经验和做法,按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将联合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内容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各试点单位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使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能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有害物质控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价依据(一)《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评价指标体系(2017)》(见附件1);(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监测手册》(工信厅节〔2016〕99号);(四)《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 32910.3-2016)。
附件: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申报材料**** Hidden Message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申报材料**** Hidden Message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评价指标体系(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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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创建工作总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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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初评价评分表格
**** Hidden Message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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