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工 发表于 前天 20:45

GB 12668.501-2013


GB 12668.501-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1部分安全要求 电气、热和能量 GB 12668.501-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1部分安全要求 电气、热和能量为GB 12668的第5-1部分。 本部分适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1800-5-1:2007《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1部分:安全要求 电气、热和能量》。

本部分规定了对调速电气传动系统或其元件有关电气、热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除接口要求外,本部分不覆盖被传动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传动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及以下,50Hz或60Hz的直流传动系统以及变流器输入或输出电压35KV以下,50Hz或60Hz的交流传动系统。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的其他部分涉及额定值的规定、电磁兼容性(EMC)及功能安全性等。

如果用作电气传动系统(PDS)组成部分的设备符合相应环境下有关产品标准的安全要求,则本部分的范围不包括这些设备。例如,PDS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就应当符合IEC 60034相关部分的要求。 除非有特别规定,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PDS的所有部分,包括CDM/B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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